清远市居民该如何参保?

导语 清远市参保人群主要分为五类,每中情况可以选择的参保方式均有所不同,参保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参保。

  清远市参加医保的主要人群有学龄前儿童及在校生、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城乡居民这五种,参保方式具体如下:

  一、学龄前儿童及在校生

  学龄前儿童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一年一缴。

  二、用人单位职工

  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2,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以及实际缴费年限同时符合待遇享受地相关规定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三、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可以参加职工医保,也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在同一时期只能选择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

  四、失业人员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为其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或失业金待遇期满后,还是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也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规定可以参加职工医保

  五、未就业的城乡居民

  未就业的城乡居民,按规定参加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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