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条件

导语 个人自愿缴存人员符合以下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使用条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清远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条件

  个人自愿缴存人员符合以下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使用条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租房自住的;

  三、家庭发生突发事件的;

  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五、账户停缴封存满6个月,且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

  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应当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广东省规定的清远市最低工资标准(即1620元),缴存比例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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