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条件
导语 个人自愿缴存人员符合以下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使用条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清远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条件
个人自愿缴存人员符合以下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使用条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租房自住的;
三、家庭发生突发事件的;
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五、账户停缴封存满6个月,且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
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应当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广东省规定的清远市最低工资标准(即1620元),缴存比例不低于1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清远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并在对话框回复【灵活公积金】,即可获取清远公积金线上办理入口、灵活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