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职工生育待遇申请办理指南

导语 清远市职工生育待遇申请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清远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生育保险参保人

2.符合计生政策的生育或终止妊娠

办理材料

1.双方身份证、双方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只报男方待遇的提供诊断证明复印件即可)

3.流产或引产的提供终止妊娠前的B超检查结果、出院小结

办理流程

申请人递交工生育待遇申报所需材料到医疗保险股窗口申报(申请人)→受理登记(医疗保险股窗口)→打印回执→回执申请人保管(申请人)

办理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工作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太和镇笔架路3号; 区社保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21号一楼

联系电话:0763-5817290

交通指引:区行政服务中心:2路;29路;106路;109路;110路;210路清晖豪苑站 303路;217路;311路行政服务中心站 区社保局:29路; 209路; 308路; 311路公交太和镇政府站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区直属分局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时下午为14:30至17:30)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3号区66座二楼

联系电话:0763-3379615

交通指引:乘坐6路、7路、14路、29路、37路、102路、104路、106路、107路、205路、208路、210路、218路、219路公交车到新城客运站下车后向东走100米,往北过红绿灯后直走50米即到。(华冠大酒店正对面)

办结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受理2个月后领取待遇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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