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远市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导语 公积金阶段性政策涉及企业缓缴、个人租房提取、公积金贷款还款等方面。小金已整理好,请各缴存企业、缴存人关注。

  近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清远市出台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多项措施利企惠民。

  公积金阶段性政策涉及企业缓缴、个人租房提取、公积金贷款还款等方面。小金已整理好,请各缴存企业、缴存人关注。

  缓缴公积金(企业)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经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租房提取

  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租房所在地为高新区、清城区、清新区的,提取限额由1800元/月提高到2300元/月;租房所在地为英德市、连州市、连南县、连山县、佛冈县及阳山县,提取限额由1000元/月提高到1300元/月。

  公积金还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进行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我市各业务受理网点联系方式

管理机构名称 咨询电话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877332/3877290
清城管理部 3939963
清新管理部 5818787
英德管理部 2235909
连州管理部 6678163
佛冈管理部 4296313
连山管理部 8738831
连南管理部 8679122
阳山管理部 780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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