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远市佛冈县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教师

导语 为深入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持续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佛冈县决定赴华南师范大学设点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42名编制教师

  2025年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持续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赴华南师范大学设点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42名编制教师。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共42名,由佛冈县教育局、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

  招聘岗位详见《2025年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即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应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报考人员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专业条件

  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要求相符。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作为专业对应依据。

  (五)学历学位条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毕业证及学位证。

  (六)教师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相符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如果已经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符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未履约的定向生、委培生;

  8.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岗位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入编制管理,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应承诺在佛冈县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3日9:00至4月10日17:00。

  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系统网址:

  https://www.sydwzk.cn/gdfgxjyjzp2025

  (三)填报岗位

  注册个人信息后,每人限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四)报名程序

  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报名材料和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五)准考证打印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4月12日9:00至4月14日17:30。

  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3.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说明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有可能变更,若有变更则以最新通知为准。

  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的60%。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占综合成绩40%)

  1.时间:2025年4月19日(具体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2.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具体位置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现场资格复审

  招聘组织单位在面试前对面试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佛冈县青少年宫。

  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要求:

  (1)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

  (6)岗位表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关材料;

  (7)在报考系统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8)相符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提供以下材料:①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②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5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因提交材料不符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占综合成绩60%)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可签约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考试成绩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fogang.gov.cn,路径: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通知公告)。

  签订协议

  考试结束后,将与可签约对象进行签约(具体另行通知),逾期未签约者,视为放弃签约资格。招聘单位可按岗位考试综合成绩达合格分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签约对象。请各考生保持报名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

  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签约或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其他考生。

  1.签约时有考生放弃签约的;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3.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4.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是否递补签约、体检、考察对象和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决定。

  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fogang.gov.cn)(路径: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教师,由教育主管部门分配到相关学校任教。

  2.拟聘用人员(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5.招聘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6.考生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本人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7.本次招聘教师岗位要求服务年限,聘用人员应承诺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

  8.本公告由佛冈县教育局、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9.咨询电话:

  佛冈县教育局0763-4281171;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63-4292111。

  附件:1.2025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pdf

   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佛冈县教育局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6日

  招聘公告原文:http://www.fogang.gov.cn/ywdt/gggs/tzgg/content/post_1993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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