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招聘
导语 2024年广东金融学院招聘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清远校区招聘6人,报名时间11月8日起,25个自然日。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七)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八)我校在岗辅导员、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和思政课专职教师不得应聘。
(九)我校在岗人员不得应聘同人员类别的岗位。
(十)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聘用期限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期限
本次招聘人员采用非事业编制合同聘用制管理,聘期为3年,聘期期满考核合格方可续聘下一聘期。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社会人员或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后:A类聘用合同制人员薪酬标准按《广东金融学院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年薪不低于10万元(税前);B类人员薪酬标准按《广东金融学院B类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年薪不低于7.5万元(税前)。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8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25个自然日。
(二)报名方式
1.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金融学院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广东金融学院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招聘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提交以下电子版个人材料。电子版个人材料和《报名表》共同压缩在同一个压缩包中,命名为:“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含人员类别)+姓名+学历”,[例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岗位4(A类合同聘用制)+张三+硕士研究生],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gdjrrsczp@gduf.edu.cn。邮件命名应与压缩包命名一致,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报多个岗位、未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
个人材料包括:
1.广东金融学院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招聘报名表(附件2)。
2.广东金融学院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招聘信息登记表(附件3)。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正反面)。
5.本人照片(彩色小一寸证件照)。
6.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7.工作经历须提交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与个人社保缴纳记录相符。
上传的电子扫描版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其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详细阅读岗位要求、条件及填报必填项(标注*号项),并对照岗位报考条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考。此阶段审核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及应聘所需信息是否完整。人事处将在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进行初审,在初审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栏公布名单、领取参加笔试准考证的时间与地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带身份证原件按公告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要求领取的,视为放弃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将现场告知并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一)笔试
笔试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通过资格初审领取了准考证的人员按时参加笔试。笔试的具体安排和时间另行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栏公布。
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含)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具备岗位表中备注优先条件的优先。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栏公布。
(二)面试
由学校成立评委专家组,专家组评委成员为5-7人,通过问答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人际沟通以及应急反应等业务工作能力。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8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栏公布。学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录取。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学校审定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招聘公告的各项通知、公示等均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栏公布(https://rsc.gduf.edu.cn/),不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度安排,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申请、填报、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所填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岗位需求表中优先条件的说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具备岗位需求表中备注优先条件的优先录取。
(五)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也可不进行递补。
(六)学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用人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秘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除上述规定外,有夫妻关系的、直系血亲关系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范围内的本校在职人员2人(含2人)以上的,原则上不得应聘。
(2)除岗位急需或引进高层次人才需要外,原则上不接收本校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来校工作。
(七)本公告及其附件所提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216160、020-37216121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附件【附件2:广东金融学院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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