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远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指南(时间+平台)

导语 “以旧换新”范围为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热水器八大类家电。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范围

  “以旧换新”范围为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热水器八大类家电。

  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向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交售上述类别旧家电并购买其中任一新家电产品,可获得相应补贴。

  非以上列明品类及上述商品配件不参与补贴。

  三、活动方式

  (一)补贴标准

  符合上述补贴条件的,财政支出补贴比例为新购置家电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的10%,每件家电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

  交售旧家电的交售人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按照“总额控制、先领先得、额满即止”原则给予补贴。

  (二)补贴方式

  “以旧换新”补贴券为九折券,500元封顶。

  由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负责登记,核定购买人交售旧货信息资料,并向符合补贴条件的购买人发放补贴券。购买人凭券购买家电时核销,即时享受补贴优惠。

  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由销售企业先行垫付,市商务局按程序对企业垫付资金进行结算、清算。

  (三)用券规则

  ✦ 补贴券在云闪付、建行生活两个平台发放,建行生活平台自11月1日10:00开始发券,云闪付平台自11月4日10:00开始发券;采取平台线上领券和到店扫码领券相结合的模式,先领先得、额满即止。

  补贴券有效期3日,过期未核销券自动回收滚动投放。活动期间,同一购买人单一发券平台最多可领用两张补贴券。

  ✦ 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的品种不需一一对应;购买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的新家电数量应与交售的旧家电数量相同,单张补贴券限用于单件(台)家电。

  ✦ 购买人在领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券的同时,可以叠加享受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但不可叠加使用政府发放的其他消费券。

  ✦ 补贴券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售卖、不可重复使用。

  活动即将开始

  现公开征集商家报名参与

  四、公开征集参与活动企业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活动期间持续接受企业报名,可联系承办平台提供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即可参与活动。

  云闪付平台

  报名电话:0763-3851011;

  建行生活平台

  报名电话:0763-3862179、0763-3862214。

  (二)报名要求

  1.在清远市注册登记并符合报名要求的家电销售企业,可自愿参与活动。

  2.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制定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配套政府补贴的“让利惠民”具体措施,形成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品牌厂家(经销商)让利金额+回收企业旧机抵扣的叠加效应,增大活动让利幅度和宣传力度。

  3.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满足以下范围要求:

  一是销售网点覆盖面广,自营销售网点或授权销售网点覆盖到镇街一级;

  二是具备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三是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防疫相关规定,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4.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或其委托的回收企业必须具备相应回收能力,要制定家电回收流程,鼓励制定家电回收补贴政策,直接补贴给消费者,不得纳入政府奖补资金范围。

  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提供家电“以旧换新”证明,确保落实家电“收旧”,按要求登记并核定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旧家电回收价格、唯一编码的旧家电凭证序列号、购买人名称、发票信息、旧家电照片等,填报家电“以旧换新”台账,并汇总报承办平台及属地商务主管部门。

  5.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

  6.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签订承诺书,承诺购买人证件信息、“以旧换新”台账等信息真实性,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家电“以旧换新”消费者垫付补贴资金,并做好清算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退回不符合条件的资金。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弄虚作假,不从事制售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

  7.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必须提交相应的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台账、“收旧”证明(协议)及旧家电照片(每件提供至少2张能显示旧家电特性的照片)、购买人签字的证件复印件、新家电销售发票复印件、销售小票(购买人签字)、垫付补贴凭证及活动绩效评估等纸质资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材料,用于补贴申报及审计工作。材料以旬为单位分三批提交,最后一批提交截至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补贴申领资格。有关部门将按照材料提交顺序进行审核,并分批进行补贴拨付。

  (三)报名材料

  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

  1.报名申请(说明企业的基本情况、2022年1-9月销售数据、自评符合报名条件情况、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宣传计划、企业配套活动的优惠政策、家电回收流程、家电“收旧”协议(凭证)模板、预计销售成效、所需财政资金等)。

  2.“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3.企业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和具备配送到我市镇街一级的证明材料。

  5.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的证明材料。

  6.家电销售企业提供其自身或委托企业具备一定回收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7.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诚信承诺书。

  (四)确定活动企业

  承办平台对报名参加家电“以旧换新”的申请企业,分批进行初审后报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进行确认后公示,并向市商务局报备。

  (五)加强活动监督

  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承办平台要加强对活动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对活动现场进行巡查、暗访,督促企业落实活动要求,市商务局将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补贴活动进行监管,确保活动依法依规运行。

  五、风险控制

  (一)企业需遵守活动规则,如后台数据监控、现场巡查、投诉举报发现疑似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承办平台和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应立即介入核查,采取有效手段防止风险的进一步扩大。

  (二)对确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收回已发补贴资金,取消企业和补贴对象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参与企业须按要求布放家电“以旧换新”营销活动宣传物料,并配合提供未侵犯他人任何权利的活动图片。主办方有权在自有宣传渠道免费使用商户商标、标志、标识和店铺图片等用于活动宣传。

  (二)参与企业或购买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财政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各参与企业要加强对“以旧换新”活动的监督检查,切实防止“黄牛党”刷单套取补贴资金。

  (三)为扩大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影响力,提升民众参与度,活动参与企业要加强活动宣传推广,强化服务售后,确保活动成效。

  附件:

  1.企业报名表

  2.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诚信承诺书

  3.回收旧家电主要零部件完整性规定

  4.2022年清远市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台账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清远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并在对话框回复【以旧换新】,即可获取清远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指南,领取平台,消费券标准,领取时间,商户报名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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