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清远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通知
导语 经研究,定于2022年5月23—26日举行我市普通高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关于做好2022年5月清远市普通高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考办、市直各普通高中:
根据《清远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清市教(2020)149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普通高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的通知》(清市教函(2022)5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定于2022年5月23—26日举行我市普通高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下称“5月合格性考试”)。现将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5月合格性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23—26日上午、下午和晚上共12个时段进行,每个时段考试场次为3场,场次之间休息15分钟,其中晚上考试时间由各高中学校结合本校考生人数和疫情形势实际,自行灵活安排(详见附件1)。考试最后一天统一安排高三补考考生考试。
(二)考试科目、时长
5月合格性考试科目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2门,考试采用上机测试形式,2门合考不合卷(单科限时)考试,每场考试时长为50分钟(其中信息技术科目限时30分钟作答,通用技术科目限时20分钟作答),场次之间休息15分钟。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证的重要依据,高二学生全部统一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2门,高三补考考生报考相应的补考科目,社会青年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2门或其中1门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5月合格性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2022年4月20—22日。各高中学校既是5月合格性考试报名点又是考点,当前高二学生和高三补考考生使用系统导入形式分别进行报名,不需要现场确认。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考生需要在上述时间段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并确认,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结束后市招考办将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系统中的高中二年级考生数据和相片统一导入机考系统。
2.各县(市、区)招考办必须在上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组织本地社会青年考生完成5月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
二、报考对象
5月合格性考试的报考对象为2022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清远市普通高中二年级学生及高三补考考生,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也可报考。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也可报考:
(一)外省学籍的广东省户籍考生。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相应年级就读,且在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考试成绩的广东省户籍考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二)非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籍考生。非广东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二年级在籍考生,可报名参加我市5月合格性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3.普通高中在校一年级学生;
4.不满16周岁的社会青年。
三、考试内容
考试的命题及复习备考以《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为依据。
四、考试费用
根据市领导关于解决我市中考、高考改革考场建设及工作经费的批示精神(秘六(请)294号)和《关于做好全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5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的通知》(清市教函(2021)26号)要求,我办已于4月7日完成了清远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机考服务项目的招标工作,中标公司为深圳市卓帆技术有限公司,考生的机考服务费标准为5.8元/人/每科,考试费用在各高中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深圳市卓帆技术有限公司与每所高中学校签订合同,由各学校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点现场确认。各高中学校既是5月合格性考试报名点又是考点,当前高二学生和高三补考考生使用系统导入形式分别进行报名,不需要现场确认。社会青年考生须在4月20—22日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领取临时纸质考生号,确认报名资格,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逾期不再受理。未到报名点确认的社会青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现场确认包括收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相片(由工作人员现场手机拍照)、交验资格认定材料、核对报名信息等。
社会青年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点打印的《清远市202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尤其应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临时纸质考生号、报考科目以及照片、手机号等信息,核对无误的应签名确认。同时将核对后盖章(考点章)的考生及家长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及户口簿复印件一并装袋,采用不接触方式递交。材料一经签名确认提交即视为已确认,所有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考生本人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签字后的《报名登记表》由县(区、市)招考机构保管备查,保存期3年。
各地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确保各报名点认真组织系统测试和操作培训,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实施。报名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二)系统导入。报名结束后市招考办将统一从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系统中导出考生报名信息和相片,然后再导入“清远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站”中(网址后续统一公布),学校不用再组织考生报名。各县(市、区)招考办指定报名点汇总社会青年考生的报考信息后,上报给县(市、区)招考办,由县(市、区)招考办录入“清远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站”中(网址后续统一公布)。
(三)打印准考证。各高中学校考务负责老师须于2022年5月9—13日登录“清远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站”(网址后续统一公布)自行打印本校考生的准考证,并下发给考生。社会青年考生准考证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统一打印,
并通知考生本人自行领取。发放准考证时,要提醒考生认真核对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和照片等信息,发现错误信息及时向学校或县(市、区)招考办反映。
六、关于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事项
符合《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残疾考生,需要招考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名点应在报名结束后5天内将考生的申请书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交各县(市、区)招考办审核,各县(市、区)招考办审核后应在5月6日前汇总报市招考办审批,逾期不再受理。《残疾考生参加清远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等详见附件5-7。
七、其他事项
(一)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合格性考试的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涉及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规定执行。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
统计和泄露报名信息。高中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报名工作。考生不得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如已参加考试的将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成绩。
(二)做好数据管理工作。高二学生、高三补考考生数据导入和社会青年考生数据录入“清远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站”后,各考点负责老师可以登录系统,核对各考点报名信息是否正确,并维护好考点考场信息和场次信息,编排好考务数据。
(三)严格报名程序。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报名手续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擅自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四)做好宣传和咨询工作。报名期间,报名资格或政策事宜可咨询我办,电话:0763—3363863、0763—3363683;机考技术方面可咨询深圳市卓帆技术有限公司,电话:0755—88275174、0755-26838734、0755-2668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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