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远清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对象

导语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未建立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七年级招生对象为有学习能力,未建立初中学籍的六年级应届学生,且均在清城区学校学区内居住,符合以下三类招生对象的条件之一。

  2025年清远清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未建立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七年级招生对象为有学习能力,未建立初中学籍的六年级应届学生,且均在清城区学校学区内居住,符合以下三类招生对象的条件之一:

  1.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

  A类:户籍在学校学区内,且户籍和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所拥有合法房产(合法房产是指持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且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拥有权属占比51%以上的房产,以下简称“合法房产”)在同一地址上,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B类:户籍在学校学区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房产的地址上,并实际一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C类:户籍在清城区内、学校学区外,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D类:户籍挂在清城区学校学区内的派出所,或挂在学区内非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其他人员合法房产地址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保障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分网上、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

  E类: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清远市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且在学校学区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在清城区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现场报名:

  (1)现役军人子女;

  (2)经清远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高精尖缺人才子女;

  (3)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清远市内户籍退役军人,在清城区内有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且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的适龄儿童(少年);

  (4)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特殊群体子女。

  3.清城区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

  F类:户籍在清城区外,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清城区学校学区内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清城区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执行。

  【备注】以上A至F类对象为网上报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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