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申请+培训科目+管理经营)

导语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优质、有益、科学的培训服务,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本次的通知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大家可以点击跳转查看需要的部分。

致清远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1、原文 2、资格申请
3、不得开展培训的科目 4、培训机构宣传要求
5、日常管理安全 6、收费标准

  一、实施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从事培训业务。

  二、违规办学罚款

  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未经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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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校外培训需要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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