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方案

导语 根据上级有关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制定直属公办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以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根据上级有关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制定直属公办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以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免试入园”的原则,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

  清城区实验幼儿园:小班75人。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小班175人。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小班100人。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小班75人。

  清城区第四幼儿园:小班150人、大班105人。

  清城区第五幼儿园:小班100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小班75人、大班105人。

  清城区凤翔幼儿园:小班125人、中班30人、大班105人。

  清城区春湖幼儿园:小班75人。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1.小班年龄为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2.中班年龄为4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3.大班年龄为5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区直属公办非小区配套园:

  清城区实验幼儿园:

  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城内北江以北的松岗派出所(含原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或东城派出所的户籍,法定监护人拥有城内北江以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

  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新城片区户籍(户口所在地为小市派出所或光明派出所),法定监护人拥有城内北江以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清城区第四幼儿园:

  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城内北江以南的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或洲心派出所的户籍,法定监护人拥有城内北江以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清城区第五幼儿园:

  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城内北江以北的东城派出所或松岗派出所(含原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的户籍,法定监护人拥有城内北江以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区直属公办小区配套园: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

  第一类招生范围:①其法定监护人为联湖花园、洲沙雅苑安置区回迁房原居民,房产已装修好并实际入住。(原回迁房居民指在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清册名单内,凭清册协议回迁的住户。)②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联湖花园、洲沙雅苑安置区回迁房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招生范围:如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再招收第二类幼儿,招生范围是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城内北江以南的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或洲心派出所的户籍,法定监护人拥有城内北江以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

  第一类招生范围:①其法定监护人为凤凰春天花园回迁房原居民,房产已装修好并实际入住。(原回迁房居民指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清册名单内,凭清册协议回迁的住户。)②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凤凰春天花园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招生范围:如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再招收第二类幼儿,招生范围是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城内北江以南的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或洲心派出所的户籍,法定监护人拥有城内北江以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

  第一类招生范围: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碧桂园江与峸二期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招生范围:如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再招收第二类幼儿,招生范围是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城内北江以北的东城派出所或松岗派出所(含原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的户籍,法定监护人拥有城内北江以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清城区凤翔幼儿园:

  第一类招生范围: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鹏翔·四季尚璟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招生范围:如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再招收第二类幼儿,招生范围是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城内北江以南的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或洲心派出所的户籍,法定监护人拥有城内北江以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清城区春湖幼儿园:

  第一类招生范围: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春江湖畔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招生范围:如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再招收第二类幼儿,招生范围是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城内北江以南的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或洲心派出所的户籍,法定监护人拥有城内北江以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22年7月28日起,在区直属公办幼儿园门口张贴公告,并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清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关注相应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并在各园招生公告中点击下载、打印并填写《新生报名表》)

  (二)报名程序

  1.区直属公办小区配套园第一类生报名:2022年8月2日家长根据各幼儿园《招生公告》要求进行网上预报名;8月3日各幼儿园安排教师上门核查并审核资料;8月4日各公办小区配套园向社会公布第一类招生情况。

  2.区直属公办小区配套园第二类生和非小区配套园报名:8月5日家长根据各幼儿园《招生公告》要求进行网上预报名,8月6日各幼儿园通知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入园进行现场审核资料的时间段,8月7日幼儿家长(只限1名,无需带幼儿)按幼儿园指定报名时间段到幼儿园报名地点进行现场审核资料,并领取签号。(温馨提示:家长只能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如有多报,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3.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3)儿童出生证明

  (4)《新生报名表》

  (三)录取办法

  1.根据符合招生条件幼儿的报名情况,如果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人数,则按报名人数全额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多于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人数,将由各幼儿园于8月8-9日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2.2022年8月9日至10日,各幼儿园公布录取信息及注册相关要求。

  (四)新生注册

  2022年8月20日(上午8:30—12:00),被录取的新生家长根据各幼儿园注册相关要求到幼儿园办理注册手续(需要提供幼儿在三甲级医院体检的合格证明),逾期不进行注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防疫工作。家长入园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体温检测和用消毒液清洁双手,保持1米距离排队等候,如健康有异常的,不允许进入资料审核、抽签现场。同时,各园要注意做好场所的消毒等防控工作。具体以最新防疫要求为准。

  (二)招生工作小组要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为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三)幼儿监护人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预报名、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充登记。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严肃招生纪律。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禁有权钱交易或借招生牟取私利行为,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咨询电话

  清城区实验幼儿园:0763-3333232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0763-3380572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0763-3888686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0763-3556240

  清城区第四幼儿园:0763-3555803

  清城区第五幼儿园:0763-3132121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0763-3999228

  清城区凤翔幼儿园:0763-3988212

  清城区春湖幼儿园:0763-3993799

  七、监督电话

  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763-3331843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清远本地宝】公众号,回复【幼儿园】,即可获得2022年秋季最新报名指南,报名材料,升学政策,升学材料,学区划分等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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